时间:2017/10/16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 61 次
§§

各缴存单位、缴存人:

日前,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绥芬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了住房公积金年度(年7月1日—年6月30日)利息结算工作,共为绥芬河地区个缴存单位名缴存人计结利息,以下结算明细:

机构

年度

增量利息

存量利息

合计

绥芬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05

.42

.47

(单位:元)

本次利息结算执行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共同印发《关于完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形成机制的通知》银发[]43号文件进行结算。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将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目前为1.50%(年利率)。

中心将本次利息结算情况以短信的形式告知各缴存人,暂未开通住房公积金手机短信告知服务或者对本次利息结算有疑问的缴存人,可本人持本人身份证到绥芬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大厅查询。

联系,-

绥芬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〇一七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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