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3/18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 61 次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通知》,提升“国土国财”领域公益诉讼工作质效,10月28日,绥芬河市人民检察院联合绥芬河市人民法院、国家税务总局绥芬河市税务局召开“护税守利促发展”公益诉讼+行政检察磋商协调会。

图|会议照片

会上,检察机关介绍了《绥芬河市人民检察院“护税守利促发展”实施方案》、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对行政违法行为的监督事项。与会单位对历年来涉税案件处理、涉税案件税费收缴情况进行分析,明确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等法律法规解决目前存在的占用耕地建房或从事其他非农用建设的单位和个人,未按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民事诉讼案件利息、股息、红利未及时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等问题。

为有效解决因部门间信息交流渠道不畅导致国有财产流失的问题,三家单位就建立健全“强化协作联动、强化监督互动、强化跟踪监督”联动工作机制达成共识。

“此次检察机关通过能动履职,为依法护税守利工作起到了很好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建立健全部门间协作配合机制,有利于促进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职,对于保障国家税收、提高行政履职质效具有重要意义。”与会单位表示,将以此次磋商会议为契机,加强沟通协调,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守好国家的“钱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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