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记者从市供热办了解到,今年我市将从10月10日起正式开始开栓供暖。对于想要申请停暖的用户,要在供暖前一个月,也就是最迟9月10日前到辖区供热公司申请停暖。往年总有开栓以后才想起要申请停暖的用户,常常因为被供热企业拒绝而发生矛盾和纠纷。市供热办提醒今冬不用热的用户,申请停暖要尽早,9月10日开栓后将不予办理停暖申请。 另据我市供热燃气办相关负责人介绍,并非所有住户都可以申请停止供热。根据《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规定,为切实维护供热企业与热用户双方合法权益,针对相邻用暖房屋与停暖房屋存在热散失的情况,有三种情况的用户不得申请停止用热:一是非分户供热用户;二是新建建筑在供热设施保修期内;三是其他可能危害相邻用户用热安全和室内公共设施安全运行的。 对于实行分户供热的用户申请停止供热的,应在本供热期开始30日前向供热单位提出申请,供热单位应于接到申请后10日内形成书面答复意见。对不同意停止供热的,应当说明理由。停止用热的用户,应按规定与供热企业签订停热协议,并向供热企业交纳规定热价30%的热能损耗补偿费。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