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和教育部工作部署,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有关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从严从紧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确保年秋季学期正常、安全、有序开学。绥芬河市教育局向全市中小学学校和师生做以下提示: 1.开学前14天(8月17日前),所有离绥师生应返回绥芬河市,自觉居家隔离十四天,主动向社区报备,每日进监测,做好记录,确保如期平安入校。 2.开学前14天(8月17日前)内,有中、高风险旅居史或与确诊病例有轨迹交集(包括航班、高铁等交通工具)的学生,返绥后立即主动报告社区,自觉配合、认真落实属地社区疫情防控要求,按时限完成核酸检测、隔离等要求。开学报到时需向学校递交48小时(从检测结果出来时计算)内核酸检测为阴性的报告,学生家长要上报学生14天的行程及身体健康状况后,学生方可入校,严防带病带风险入校。 3.目前尚在中、高风险地区的学生,暂缓返回绥芬河,待滞留地区降为低风险地区后再按要求返绥,并按规定做好健康管理。学校要建立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离牡绥及家长“一对一”沟通联络和排查机制,持续动态准确掌握学生身体健康状况和日常行为轨迹。 4.倡导学生近期减少不必要的流动。非必要不出市,坚决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做到不聚集、少出行,出行戴好口罩做好防护。 5.符合新冠疫苗接种条件的学生要“应接尽接”“应接早接”,及早筑牢校园免疫屏障。 为从严从快做好自中、高风险地区返绥人员的排查上报工作,如发生以下任一情况请家长即时上报班主任老师。 1.学生离绥信息及时上报。已经报备过离绥信息且无变化的不用再报,离绥信息有变化或漏报的请立即补报。 2.请各位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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