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芬河市人民检察院 2 0 2 1 第 一 季 度 检察业务数据公示 加强检察机关执法公开度、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 一 审查逮捕 受理审查逮捕案件3件3人,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70%。不批准逮捕1件1人,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批准逮捕2件2人,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66%。其中经济类犯罪1件1人,侵犯人身权利案件2件2人。 二 审查起诉和判决 受理审查起诉案件25件32人,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向法院移送起诉24件30人,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71%。不起诉1件1人。移送机关撤回3件3人,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25%。退回补充侦查案件3件8人,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84%。法院作出生效有罪判决43人(上年结转),认罪认罚适用率96.77%,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 三 民事检察 受理民事行政审判程序中违法行为监督案件1件。 受理民事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案件11件。 民事支持起诉案件7件。 四 公益诉讼 公益诉讼受理线索12件。 公益诉讼立案12件。 公益诉讼诉前程序5件。 五 刑事诉讼监督 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件。 纠正公安机关侦查活动违法1件。 六 控告申诉检察数据 受理立案监督申请1件。 受理民事申诉案件8件。 供稿:第四检察部 ?牡丹江市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深入绥芬河市人民检察院督导调研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牡丹江市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深入绥芬河市人民检察院督导调研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学党史办实事建机制——奋力推进未成年人全面综合保护 ?“独角戏”变为“大合唱”“三长合一”共画治水“蓝图”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