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3/21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 61 次

乌疫指办发〔〕98号

关于应对牡丹江东宁市、绥芬河市

疫情反弹防控措施的紧急通知

区指挥部各工作组,各单位、各部门:

年12月10日,牡丹江东宁市、绥芬河市各新增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1例。为切实强化“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慎终如始抓好我区疫情防控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对11月26日以来全区范围内具有牡丹江东宁市、绥芬河市旅居史、接触史人员进行全面排查:(一)从东宁市、绥芬河市进入我区的人员;(二)到过或途经东宁市、绥芬河市的乌翠区籍人员;(三)与东宁市、绥芬河市公开发布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有过密切接触的人员;(四)大数据推送的相关信息人员。区指挥部通过信息核查、刷身份证、问询、社区走访调查、群众有奖举报等多种渠道开展排查工作,并对排查出的人员立即组织核酸检测。

二、即日起,从东宁市、绥芬河市抵返我区人员要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如无法提供,要在到达目的地后立即接受核酸检测。相关抵返人员在核酸检测、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自由有序流动。

三、区内客运站继续实行“两码一证”查验+测温+戴口罩疫情防控措施。对来自东宁市、绥芬河市人员,按上述规定落实管理措施。

四、对推送的密切接触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追踪排查、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健康管理。

五、发热门诊、个体诊所、药店等如发现有发热、咳嗽等症状人员,第一时间向指挥部报告。

六、全区广大居民如非必要,近期不要前往东宁市和绥芬河市;如必须前往,要提前向所在社区(村屯、林场所)、单位报备,并做好个人防护。从东宁市或绥芬河市返回后,要按照我区相关防控措施执行。

七、广大居民要提高个人防护意识,养成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在公共场所活动时)、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的习惯;不扎堆、不聚集、不聚会,倡导健康生活方式。用餐时,要选择安全放心原料,生熟食材分开存放,不吃生冷食物。居民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要佩戴口罩,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八、广大居民要适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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