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1月3日) 本周,东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加强“严细深实快”作风建设,坚持更高站位、坚持一线实战、坚持应对风险,不断提升市场监管水平,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重点业务工作 1 食品药品安全工作 1、各基层分局对辖区内商超、餐饮服务单位是否经营进口冷链食品和非食品物品摸底排查余家次;排查农村大集30个,重点核查冷冻食品经营者进货票据和检疫证明;督促指导冷链食品经营者及时在“河北冷链食品追溯管理系统”录入信息。同时,张贴“放心餐厅承诺书”和各类宣传资料,引导其规范经营行为。 2、本周,向卫健部门推送进口冷链食品和常态化检测商户5家,食品种类26个;经县疾控中心采样产品26个、外包装5个、环境10个、直接与商品接触的从业人员40个。 3、配合县疾控中心对4家餐饮单位、2家食品经营单位和4家大型商超的冷冻食品、人员及外环境进行核酸检测。 4、完成辖区新增食品销售经营户风险评级及信息录入工作。 5、配合县行政审批局及第三方机构对1家面业、1家蜂蜡生产企业进行许可验收。 6、梳理汇总驻企督察员反馈冷链食品进销存情况报表;梳理反馈冷链食品市场主体常态化核酸检测常态化、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冷链食品监管、食用农产品专项整治等情况。7、对辖区4家中小学校、2家幼儿园和2家企业食堂冷链食品购货台账、进货来源、索证索票等情况进行现场检查。8、每周对美团外卖平台送餐人员晨检、防护、送餐箱消毒、防疫物资储备等情况进行常态化检查;指导平台负责人统计反馈冷链食品从业人员情况。9、组织开展“两节”期间药品安全专项检查,对城区周边药店开展主体资格、处方药、含麻、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储存条件等全项检查,维护药品市场秩序和药品质量规范;接收药店过期失效药品7箱;移送东光县卫健局案件。10、专项检查药店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行为,突击对多个药店检查在售药品的计算机系统和处方,对比发现问题。 11、配合疫情防控物资储备组会同六部门进行B包中DR设备、B超机进行现场检查,涉及9家卫生院、设备21台套。 12、医院、县医院两家疫苗临时接种点位进行检查,针对疫苗冷链运输全过程,储存条件等项目,查验批签发和机打记录等信息。 13、组织药品经营企业处方药专项管理约谈告诫会议,连锁经营公司企业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参加,对处方药和甲类处方药管理规定予以解读,责令企业完善内控制度,规范经营行为,制发约谈告诫书4份。 14、组织药械股监管人员进行“关于疫苗流通监管及NRA评估市场监管和检查板块”网络培训。 15、组织“元旦”期间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专项检查,对2家商厦进行现场检查,重点查看是否专区专柜陈列、警示语张贴及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 2 优化营商环境 1、内资企业密码重置5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2户,列入经营异常名录1户,年报修改授权2户次。个体工商户恢复正常记载状态3户次。 2、整理归档市局年第二次内部双随机抽查企业资料42份。 3、更新完善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执法人员名录库;指导县统计局双随机负责人员操作监管工作平台;通过县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年11月、12月双随机抽查方案与抽查结果。 4、在全局共同努力下,个体工商户年报率达到79.33%,超额完成既定目标。 5、省级质检中心按照市局《年第四季度生产加工环节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市级风险监测计划》要求,对全市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风险监测抽65个批次;校验特种设备安全附件(安全阀)6台;加班加点检验食品相关产品及洁净型煤。 6、受理、接待投诉举报平台、来人、来电、来函共计15件,分派、督导、回复、调解处理消费纠纷情况。 3 助力大气污染防治 1、检查2家型煤生产企业,重点检查原材料购入与销售记录、生产流程管控和出厂检验检测。 2、入省边界煤质检验站联合公安交警大队、交通路管站,本周检查劝返运煤车辆14辆。 3、向县生态办报送散煤管控工作第2期周报。 4、继续发挥基层执法优势,集中力量对辖区内原煤炭经营点、长期闲置空院落、集贸市场等重点场所进行全面排查,杜绝私自销售煤炭行为,共排查20处,查办兜售散煤案件一起。 4 质量强县工作 1、现场巡查8家食品包装生产企业,主要对原材料采购、关键控制项质量控制、出厂检验等关键项目进行检查。 2、督促检验检测机构按时、按要求填报年度统计调查数据、年度报告和年度出具的全部有效检验检测报告(证书)编号。 3、检查1家建筑防水材料生产企业。 4、对辖区内化妆品经营单位张贴新出台的《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宣传海报,并详细讲解有关事项,本周张贴30余份。同时,对化妆品经营资质进行审核和查验,对2家不规范经营单位当场下达了整改通知书,并督促跟踪整改。 5、基层各分局组织开展网店清理整顿销售和宣传“专供”、“特供”标识商品专项执法行动。 5 特种设备安全工作 1、开展“双节”期间特种设备安全专项监察,本周检查人员密集场所电梯使用单位3家、快开门压力容器使用单位1家,重点检查在岗人员持证、设备定检及“双控”机制建设落实等情况。 2、协调配合河北省特种设备监督研究院沧州分院对辖区涉及民生养老院新装电梯进行监督检验,共检验压力容器、锅炉设备8台,确保安全投入使用。3、动态清理更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系统内数据。4、梳理反馈危化企业专项整治、特种设备安全集中整治行动等工作总结。5、基层分局(所)持续对辖区起重机械使用单位进行安全监察,共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23家、特种设备25台,对其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及时责令整改。6 知识产权和标准计量工作 1、对户外广告开展专项检查活动,对城区内五处大型电子屏广告内容进行监查并记录,约谈广告承播方,并要求严格执行广告法播放广告内容。 2、利用智能广告监测平台,对广播电台发布广告进行监测,本周监测广告13条,播放次数次,未发现违法广告内容。 3、对前期查办销售侵权商品案件及所涉及的上游供货方及下游购买方进行进一步调查,坚决打击侵权违法行为,净化市场环境。 4、梳理反馈全县发明专利“万人拥有量”、年知识产权试点示范、省十四五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相关数据和意见建议。 5、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备案2家。 6、计量所完成燃气表比对整改工作;整理加油机检定原始记录40份,电子计价称录入证书份。 7 价格监管工作 1、查看对比东祥商厦、信誉楼、信合商厦每周上报的群众生活必需品、防疫物资价格动态,及时掌握价格波动情况。 2、“元旦”期间,对生鲜食品、白酒等热销商品价格进行专项检查,保障市场价格稳定。 8 常态化疫情防控 1、在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切实履行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市场供应与监管组和经营性场所管控工作专班相关职责,持续对辖区集贸市场、商超、餐饮饭店、食品生产企业、药品(械)经营单位及城区部分经营性场所单位进行排查管控;排查经营性场所涉满洲里、成都市郫都区、黑龙江绥芬河市、北京朝阳区、辽宁大连市金普新区、辽宁沈阳市于洪区人员。 2、动态研判食品、药品等群众生活必需品价格和供应波动情况。 3、持续打击野生动物违规交易行为。 4、持续对包联六合小区、永辉小区等8个住宅小区进行疫情防控值守工作。 5、督促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美团)对外卖配送人员进行核酸检测。 9 其它工作 1、制作普法专栏期。 2、及时公示办结的行政处罚案件,完善台账,整理归档。 3、接市局转济南市法院协助执行函,综合执法局依法对涉案的被执行人情况进行现场调查,并依据市场监管法律法规规定依法采取相应措施。 4、梳理上报扫黑除恶“三书一函”报表。5、持续开展驻村帮扶工作。6、扎实开展“严细深实快”作风教育活动。扫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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