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台回复“人工”召唤客服小姐姐 后台回复“省考”领取省考资料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人,详见《年绥芬河市人才招聘“金凤还巢”工程计划表》(附件1),岗位专业设置依据《年黑龙江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设置指导目录》(附件2)。 二、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招聘绥芬河籍人员。 1.绥芬河籍是指以下情形之一:①绥芬河户籍;②父亲、母亲、配偶任意一方为绥芬河户籍;③配偶在绥芬河市机关事业单位(含驻绥中省直机关事业单位、驻绥部队)在编在岗人员;④高考生源地为绥芬河市的毕业生。 2.户籍迁入日期、结婚登记日期、落编日期截止到年3月11日(含当日)。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 (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具备统招、大专及以上学历,且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年龄原则上要求35周岁及以下(年3月22日及以后出生),部分岗位年龄放宽至40周岁(年3月22日及以后出生); (五)留学回国人员报考时需取得国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所学专业须与应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同或相近,专业相近的须经市人才招聘“金凤还巢”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同意后方可报考;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辞退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因违纪、违法正在被审查调查的人员或受党纪、政务处分,处分影响期未满的人员;有政策规定应回避情形的人员;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绥芬河市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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