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绥芬河市公安局对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绥芬河市澳普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决定立案侦查,为避免遗漏犯罪线索,保障集资参与人的合法权益,依法处置涉案资产,绥芬河市公安局决定对绥芬河市澳普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有借贷行为的集资参与人进行身份及资金核查登记,具体事项公告如下:一、登记期限年5月28日至年6月29日(一个月),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30。二、登记地点绥芬河市公安局东侧平房接待室(沿河路6号)。三、登记范围参与绥芬河市澳普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尚未到公安机关报案或登记的人员(已经登记过的此次无需再次登记)。四、登记流程集资参与人需本人持身份证件进行身份信息核实,然后按照核查登记流程进行,包括核实登记并制作笔录,提交相关证据,提交的证据包括借款协议、银行转账凭证、抵押备案合同等,公安机关核对原件后留存复印件。五、注意事项1、因该案侦查时限原因,登记时间有所限制,此次登记逾期将不再受理。2、请集资参与人应当及时、全面、如实参与核查登记,避免因不登记、延迟登记、不全面准确登记、因自己举证不足而影响自己的合法权益。3、此次核查登记的集资参与人所提供证据必须真实、合法、有效,登记过程中故意提供或者编造虚假信息,干扰公安机关办案的,将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联系方式:- 绥芬河市公安局 年5月28日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