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0/22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 6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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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

根据《黑龙江省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因病或非因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和病退审核暂行规定》(黑人社发()41号)和《牡丹江市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特殊病种劳动能力鉴定和病退审核工作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市年特殊病种参保人员因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申报工作正式开始,现将具体情况通知如下:

一、申报病种

(一)医院确诊为各种恶性肿瘤(含血液肿瘤);

(二)医院确诊为重性精神疾病(主要包括:精神分裂症、双向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分裂情感障碍)。

二、申报时间

年7月15日至年8月5日

三、申报地点

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社保大厅社保科窗口。

四、申报条件

1、停止工作连续医疗休养12个月以上仍然不能工作,医院确诊医疗终结(有住院或治疗结论性病历);

2、本人自愿申请(没有行为能力的由法定监护人代为申请);

3、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累计15年以上,且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五、申报材料

1、医院确诊医疗终结以后出具的住院或治疗结论性病历;

2、个人参保缴费明细或职工档案;

3、出示申请人身份证。

六、其他事项

1、参保人员因病或非因工致残要求劳动能力鉴定的,其劳动能力丧失程度按照《关于印发〈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的通知》(劳社部[]8号)标准执行。

2、申请劳鉴人员所提交的病历资料必须真实,一经核实发现虚假病历,将取消劳鉴资格,并将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绥芬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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