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范围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范围为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 缴费档次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员自主选择缴费档次缴费。我省现行缴费档次有12个,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元、元、元、元、元、元、元、元、元、0元、1元、0元。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鼓励有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公益慈善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地方政府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 补贴标准 我省现行补贴标准为: 缴费元补贴30元、缴费元补贴40元、缴费元补贴50元、缴费元补贴60元、缴费元及以上均补贴70元。 政府补贴资金由省、县两级财政共同承担,其中省级财政承担60%,县级财政承担40%。 保险待遇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支付终身。 基础养老金:中央确定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70元(9年至年6月为每人每月55元)。年,我省在这个基础上又提高了标准,达到了每人每月80元。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死亡的,从次月起停止支付其养老金。 新闻+ 全省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哈尔滨各区县分处三档 记者从省人社厅17日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获悉,省政府决定从年10月1日起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据悉,哈尔滨市区(呼兰区、阿城区、双城区除外)、大庆市区为元。 月最低工资 据了解,我省调整后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分为三档。 第一档:哈尔滨市区(呼兰区、阿城区、双城区除外)、大庆市区为元; 第二档:齐齐哈尔、牡丹江(含绥芬河市)、佳木斯(含抚远市)、鸡西、鹤岗、双鸭山、七台河、绥化市区及哈尔滨市呼兰区、阿城区为元; 第三档:伊春、黑河市区、大兴安岭地区,哈尔滨市双城区、各县(市)为元。 小时最低工资 调整后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分为三档: 第一档:哈尔滨市区(呼兰区、阿城区、双城区除外)、大庆市区为16元; 第二档:齐齐哈尔、牡丹江(含绥芬河市)、佳木斯(含抚远市)、鸡西、鹤岗、双鸭山、七台河、绥化市区及哈尔滨市呼兰区、阿城区为13元; 第三档:伊春、黑河市区、大兴安岭地区,哈尔滨市双城区、各县(市)为12元。 按照要求,确定和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应参考就业者及其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职工平均工资、经济发展水平、就业状况等因素。 确定和调整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是在月最低工资标准基础上,考虑单位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等因素,同时适当考虑非全日制劳动者在工作稳定性、劳动条件和劳动强度、福利等方面与全日制就业人员的差异。 各类用人单位应严格执行最低工资规定,及时将调整后的全省最低工资新标准告知职工。在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给劳动者的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各类用人单位执行最低工资规定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并依法处理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