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 经济社会的发展,金融理财产品种类多样,在生活中,很多人在投资理财的时候总能听到一个词“集资”。究竟怎样才能让投资更安全更可靠,不会步入非法集资的歧途呢?请看下面这几个案例。 年5月,彭某非法集资案一审在我市人民法院开庭,被告人彭某在承包湘乡市鑫兴冶金材料有限公司期间,共向35名社会公众人员吸收存款数百万元。据了解,从年开始,彭某开始承包鑫兴冶金材料有限公司,成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在经营期间,为了扩大规模,遂以发展公司之名向社会集资,但因其承包经营的企业经营不善,被告人彭某吸收的资金无法返回,于是,拆东墙补西墙的资金周转之路慢慢开始,为了还贷,彭某进一步加大集资力度,利息也水涨船高,面对庞大的资金利益链条,彭某整天过着诚惶诚恐的日子,最终在年,被告人彭某仓皇逃匿,追债人四处打听其下落。 在彭某非法集资案中,很多涉案人员都是他的邻居,陈某德就是其中一个,对陈某德来说,他是看着彭某长大的,他对彭某充满了信任,在得知彭某需要收集资金发展公司时,他把一辈子积蓄18万元以2分的利息全部借给了彭某。起初的两年,陈某德按时收到了利息,但从年开始,随着公司经营不善,陈某德没有拿到过一分钱。直到彭某外出逃匿,他才清醒过来。逐渐认识到投资市场扑朔迷离和风云变幻的民间借贷投资环境,从此,陈某德的生活陷入困境,家庭争执越来越多。 彭某承包鑫兴冶金材料有限公司初期,非法集资的钱绝大部分都是相熟的人借给他的。对于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来说,这往往都是他们辛苦一辈子的积蓄。彭某非法集资案已在年6月20日审理终结,彭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但对借贷双方的创伤是非常大的。 通过这一案例,我们不难发现非法集资的危害是巨大的,影响面也是非常广的。李某非法集资案的危害同样值得警醒。李某是某公司的退休职工,年1月至年1月期间,李某以做药材生意、开洗车店需要资金为借口,向他人承诺以2%至10%不等的利率支付利息回报为由,向56名不特定对象非法吸收存款共计几百万元,直到李某外出逃匿,案件才渐渐浮出水面,最终李某被告上法庭。非法集资的影响面很广,据外部媒体报道,年11月,江苏海安县一女子因非法集资受害,喝农药、跳楼自杀。今年1月,河南信阳一女子因非法集资受害,跳楼身亡。像这样因非法集资受害的新闻屡见各大媒体报端,可见非法集资的危害是巨大而深远的。 非法集资并大多是以公司发展需要资金为借口,以超出银行利率的利息为诱饵,在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大规模吸取公众存款,这样的行为,不仅扰乱了金融秩序,也造成了极大的社会危害,究竟什么是非法集资,非法集资有哪些表现形式呢? 根据《关于取缔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中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非法集资不仅扰乱了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极易引发社会风险,而且规模大、人员多、资金兑付比例低,处置难度大等原因给参与者收回资金带来了一定的难度,严重者甚至倾家荡产、血本无归。 根据公安部数据显示,年此类案件平均案值达万元,亿元以上案件逾百起,部分行业风险集中暴露,其中投资理财、网络借贷为高发区。非法集资的手段从单一的“借款”“林权投资”“债权转让及回购”等模式,逐渐升级包装为“P2P网络借贷”“固定收益基金”“金融互助理财”“融资租赁债权转让”等名目繁多的理财产品。同时,非法集资网络化趋势日益明显,企业纷纷设立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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