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2/12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 6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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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参保居民:

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期已开始,为了让大家更好地了解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及缴费方式、两病政策以及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现为大家介绍相关政策,希望大家积极参加医保,享受国家惠民政策。

一、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须知

1、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参保范围

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

2、缴费标准和时间

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个人缴费标准统一为元;大额保险缴费标准为成年居民元、未成年人80元,原新农合参合居民可以自愿选择缴纳大额保险费。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实行预缴制,年度医保缴费期为年9月1日至12月20日。医保待遇期限为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参保居民在年12月20日以后缴纳年度医保费的,全额补缴年度个人缴费部分和政府补助部分(元)之和的全额医保费,自缴费之日起3个月后才能享受医保待遇。希望广大居民朋友在缴费期内及时交费,以免影响自己的医保待遇。

新生儿应在出生后90天内参加户籍地居民医保,缴纳个人缴费部分费用,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当年医保待遇,超过90天参保的,按城乡居民参保缴费政策执行。

3、缴费方式

①手机银行缴费。通过中国银行手机银行缴纳,同一手机银行可以为多人多次缴费。

②银行窗口缴费。不能通过中国银行手机银行缴费的居民,可到中国银行网点窗口缴费。

③没有参保信息的居民需到居住社区或村委会办理参保登记,参保登记后方可缴费。

二、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两病”门诊用药政策

1、哪些人可以享受“两病”政策?

参加了居民医保、且缴费状态正常的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已经享受糖尿病、高血压门诊慢性病待遇的参保人员,继续执行门诊慢病政策,不再重复享受“两病”待遇。)

2、办理“两病”需要怎样的程序?

①先认定。随时携医院出具的高血压、糖尿病诊断证明、检查报告单、门诊或住院病历等资料到“两病”医院进行认定。

②再备案。认定结果将直接备案到医保系统,打印“两病”认定确认书一式两份,医院和参保人各持一份。

③选定点。认定通过后,就近选择1家定点医疗机构购买高血压或糖尿病药物。新一年度(每年1月1日起)首次购买“两病”用药的医疗机构即默认为本年度“两病”用药定点医疗机构(市区内医保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3、办理两病后享受怎样的待遇标准?

“两病”年度起付标准为元,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50%,二级以下定点基层医疗机构比例为55%。高血压患者用药年度最高报销额度为元,糖尿病患者为元。同时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的参保人员任选“两病”其一享受待遇,每年在未发生“两病”费用前可进行病种更改。

三、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攻略

(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的好处

可直接持卡结算,垫付现金压力小;报销比例高,如未备案,执行“起付金1元,报销比例25%”政策。

(二)异地就医流程

先备案:转诊人员备案统一由我市具有转诊资格的医院办理。

选定点:自行选择就医地,在备案的就医地选择一家医院。

持卡就医:持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在异地医院治疗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三)转诊备案的途径

1.定点医疗机构备案。在我市和牡丹江市(统称统筹区)医院就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医院直接办理转诊备案。

(1)统筹区内接诊医院检查会诊不能确定的疑难病症;

(2)因病情需要做某项检查或治疗,统筹区内医院不具备检查治疗条件的;

(3)专科疾病,首诊医院无诊治条件的。

2.医保局备案。参保人员在统筹区以外(不含境外)医院就医的可通过医保局电话-或添加“sfhy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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