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绥芬河政府网5月11日消息,绥芬河市政府办下发通知:5月12日起早晨上班时间调整为8时30分。通知全文如下: 关于调整机关作息时间的通知 全市各单位:为与省机关作息时间保持一致,方便群众办事,参照周边市、县作息时间安排,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对现行作息时间进行调整。调整后的作息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自年5月12日起实行。 实行新的作息时间后,各部门、各单位要安排好相关工作,确保工作、生产、生活秩序正常。各企事业单位可根据情况自行调整作息时间。 绥芬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年5月11日 赞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