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信广场舞伴的“高额返现”项目投了3万多元,可除了第一个月返了元,就再也没有收到任何返款。 王丽与刘娟原是一个广场舞队的朋友。王丽常听刘娟说,她退休后去了广西做生意,并投资了一个“xx大开发”的项目,只需投资元,第二个月就开始返现金,两年内便可获利余万元。 为了打消王丽顾虑,刘娟还邀请王丽到广西桂林实地“考察”。面对高额利润的诱惑,王丽投资了刘娟介绍的项目。 交完钱的一个月后,王丽得到了多元的返款,但是从第二个月起就再也没有收到返款,王丽这才意识到“上当受骗”了。 她多次向刘娟索要返款未果,便到公安机关报警。派出所告知王丽,她应该到案件发生地广西报案。 王丽家庭条件不好,去广西报案对她来说负担太重,便到绥芬河市人民法院立案,寻求法律救助。 绥芬河市法院法官发现 此案件有三“难” 第一难是“被告是谁” 因为王丽只能提供被告刘娟的一个电话号码,被告的身份难以确认。 第二难是“投资的元钱交给了谁” 原告只有和被告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