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刚过,在绥芬河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接待室内,“涉民生案件”的被执行人东宁市某建筑公司法人拿着执行款,交到办案法官手中,办案人立刻发放给申请执行人张某讨要了三年未给付的工程款五万元整。同时,用此笔执行款偿还了张某拖欠工友的另外一件执行案件2万元工资款。两起案件顺利执结。 年年初,申请执行人张某在东宁市某建筑公司开发的某小区承包了一个分项工程。工程竣工后,被执行人仍拖欠张某人工费元,张某多次讨要无果。该案件申请执行后,因被执行人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终结本次程序。年,申请执行人张某恢复强制执行后,回陕西回家过年。绥芬河法院受理此案后,了解到本案是涉民生案件,院领导高度重视,指示承办人与被执行人沟通,实施快执、快结,全力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春节刚过,办案人董寿文得到信息,被执行人新开设账户可能有资金进账,办案人马上冻结了该账户,然后与被执行人沟通,说明案件严重性,希望他能自觉履行义务。经过办案人耐心沟通协调,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于年2月15日,达成一致意见,被执行人给付申请人元整,余款元不再追讨。该案执行完毕。 申请执行人张某捧着沉甸甸的、来之不易的工程款,表示:“法官为了我们的案子尽心负责,往来绥芬河与东宁两地无数次,真的很辛苦。我们真心地感谢绥芬河法院,终于不负有心人,钱拿到了!” 该申请执行人也是另一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在张某拿到钱的同时表示,马上偿还另一案件的执行款项。至此,两起案件均执行完毕,双方都拿着执行款,安安心心回家过元宵节。 扫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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