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6/24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 61 次

为助推自贸区绥芬河片区高质量发展,经绥芬河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启动人才招聘“金凤还巢”工程,面向社会招引绥芬河籍优秀人才投身现代化绥芬河建设。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63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人,详见《年绥芬河市人才招聘“金凤还巢”工程计划表》(附件1),岗位专业设置依据《年黑龙江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设置指导目录》(附件2)。

二、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招聘绥芬河籍人员。

1.绥芬河籍是指以下情形之一:①绥芬河户籍;②父亲、母亲、配偶任意一方为绥芬河户籍;③配偶在绥芬河市机关事业单位(含驻绥中省直机关事业单位、驻绥部队)在编在岗人员;④高考生源地为绥芬河市的毕业生。

2.户籍迁入日期、结婚登记日期、落编日期截止到年3月11日(含当日)。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

(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具备统招、大专及以上学历,且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年龄原则上要求35周岁及以下(年3月22日及以后出生),部分岗位年龄放宽至40周岁(年3月22日及以后出生);

(五)留学回国人员报考时需取得国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所学专业须与应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同或相近,专业相近的须经市人才招聘“金凤还巢”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同意后方可报考;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辞退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因违纪、违法正在被审查调查的人员或受党纪、政务处分,处分影响期未满的人员;有政策规定应回避情形的人员;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绥芬河市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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