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芬河市民办教育机构黑、白名单 年10月31日 为进一步规范净化我市民办教育机构,根据教育部办公厅、民政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办公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黑龙江省民办幼儿园设置标准》要求,绥芬河市非法办学机构清理整治小组对全市民办教育机构开展专项治理。依据治理工作成果,对持有办学许可证、具有办学资质的民办教育机构,纳入《绥芬河市民办教育机构白名单》,对无证无照经营的纳入《绥芬河市民办教育机构黑名单》。现将黑白名单公布如下:致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家长: 您好! 近年来,我市校外培训机构发展迅速,民办幼儿园、文化课辅导、特长培训等教育类机构逐渐增多,部分举办者能守法依规办学,但仍存在不少证照不齐全、教师无资格证、学习环境拥挤、教学设备不合格、无办学资金、存在消防安全、食品卫生、疾病传染、不法分子入侵等隐患的非法办学机构。 学生和家长一旦与非法办学机构产生权益侵害、经济纠纷、安全事故时,难以维护合法权益,请您高度警惕。此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校外文化教育类培训机构一次性收费不得超过3个月,以防范经营者卷款消失等潜在风险,家长在决定选择交费前要及时了解相关信息。 清理整治非法校外培训机构是一项艰巨的长期工作,请各位家长站在对孩子负责的高度,切实担负起对孩子的监护责任,选择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和《企业(非企业)法人登记证》的正规办学机构,自觉抵制远离非法办学机构,避免权益受损。 市教育局将定期向社会公布校外培训机构黑白名单,接受社会监督,监督举报电话-。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