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8/13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 61 次

NEWS

发布会现场

为使广大市民认真了解危险驾驶相关法律规定,进一步提高交通安全意识,9月18日,绥芬河市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会由党组成员、政治部负责人王俊东主持,刑庭负责人周长寿出席。

刑庭负责人周长寿通报了我院近三年来危险驾驶类案件的审理情况,介绍了相关典型案例,深入剖析了目前该类案件在人员结构、案发时间、危害后果等三方面呈现的特点,展示出我院持续严厉打击危险驾驶犯罪,努力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工作决心。

案件情况

年实施的《刑法修正案(八)》正式将醉酒驾车行为纳入危险驾驶罪,追究驾驶人的刑事责任。今年,“醉驾入刑”已有十年。随着机动车和驾驶员数量猛增,酒后驾车、醉酒驾车等违法犯罪行为也日益增多,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危害。年初至年9月,绥芬河市人民法院共受理醉驾型危险驾驶案件件人,受案数量基本呈逐年上升趋势。

典型案例

,时长06:13

年2月,被告人沈某饮酒后驾驶私家车,行驶至绥芬河市某交叉口附近时,因操作不当车辆发生侧滑,撞上路灯杆。沈某自知酒后驾车要受到处罚,于是立即下车离开事故现场,找到其朋友程某、王某返回事故现场,企图让王某“顶包”,以逃避处罚。然而,一边是醉醺醺的车主沈某,一边是支支吾吾的“驾驶员”王某,警察对此产生了怀疑。面对警察的询问,沈某渐渐无力招架,无法自圆其说,于是主动承认了自己酒后驾车并发生交通事故的行为。经鉴定,沈某血液酒精含量为mg/ml,系醉酒驾驶机动车。本院经过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沈某酒后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责任,具有法定从重处罚情节;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愿意接受处罚,具有法定可以从轻处罚和从宽处理的情节。综合上述情节,对其从轻处罚,判处被告人沈某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元。

视频来源:黑龙江都市频道《新闻夜航》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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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国庆

“双节”将至

请广大司机朋友牢记

开车滴酒不沾

出行一路平安

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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