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5/6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 61 次

3月18日,按照市司法行政队伍教育整顿工作部署安排,司法局组织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局机关、绥芬河司法所、阜宁司法所、公证处以及法律援助中心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学习。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是为了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弘扬“支部建在连上”光荣传统,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全面提升党支部组织力,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巩固党长期执政的组织基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党内法规,制定的条例。条例涵盖八个章节,三十七条规定。详细介绍了党支部的组织设置、基本任务、工作机制、组织生活、党支部委员会建设等内容。

集中学习结束后,党组书记、局长崔巍同志强调: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是党组织开展工作的基本单元,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担负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每名党员,都要通读精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认真领会《条例》精神,全面掌握《条例》内容,通过系统理论的学习,切实增强全体党员干部贯彻执行《条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确保《条例》中的各项规定得到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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