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癜风标本兼治 http://pf.39.net/bdfyy/zjft/180423/6185580.html 绥芬河镇前进村边民申报登记公告 为更好地落实边民补贴政策,按照相关要求,现对户籍材料为绥芬河镇前进村农村户籍的人员进行申报登记,请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携带有关资料到村委会进行申报登记。 一、申报登记条件 1.户籍材料为前进村农村户籍; 2.年当年(6月30日前)在16周岁以上(含); 3.年当年实际居住地在本村内或绥芬河市城区,并且居住时间在半年以上; 以上条件为并列条件,缺一不可。 二、不予登记情况 1.非本村户籍,但在本村常住的人口,即“人在户不在”; 2.具有本村户籍,但因各种原因不在本村或绥芬河市城区居住,或者居住时间不足半年的人口,即“户在人不在”; 3.户口性质由农业转变为非农业的人口,即“农转非”; 4.具有本村户籍的现役军人; 5.具有本村户籍,在本市或外地就学并在学校寄宿的各类中小学生、大中专生、全日制高校学生; 6.具有本村户籍,尚未刑满释放的服刑人员; 7.上级政策规定的不予登记的其他情形。 三、申报登记期限 请符合申报登记条件的人员,携带户籍材料(户口簿)、身份证、房照或购房(租房)协议,半年以上居住证明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2份,同时提供1寸免冠照片2张,到前进村村委会进行申报登记,逾期不申报登记的视为自动放弃。受理申报登记时间:年9月22日至10月15日(节假日除外)。联系人:宋雪红。联系,,。 (本次登记仅作为边民补贴使用) 绥芬河镇前进村民委员会 年9月21日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合集#个上一篇下一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