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6/15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 6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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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进原则

坚持“急需紧缺、专业对口、注重实绩”的原则,采取考试考核的方式,重点引进自贸试验区绥芬河片区所需的金融、制度创新、综保区、国际合作、产业投资促进等方面的高层次人才。

二、引进人数

1.自贸试验区绥芬河片区金融服务局引进2人;

2.自贸试验区绥芬河片区制度创新局引进1人;

3.自贸试验区绥芬河片区综合保税区管理局引进1人;

4.自贸试验区绥芬河片区国际合作局引进1人;

5.自贸试验区绥芬河片区产业投资促进局引进1人。

具体引进岗位详见《年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绥芬河片区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引进计划表》)。

三、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能够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职业操守。

3.熟悉自贸试验区改革和创新发展工作,具备与岗位相匹配的资历条件和专业素养,有敏锐的市场洞察力、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开拓创新能力、处理复杂问题能力、文字综合能力、风险掌控及抗压能力。

4.工作实绩突出,符合《引进计划表》中规定的相关条件。

5.身体健康。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辞退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或者受到组织处理及党纪政纪处分影响聘用的;

(3)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的;

(4)国家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和有关政策另有规定的。

四、实施步骤

(一)发布公告

在绥芬河市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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