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2/14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 61 次

绥芬河市失业补助金及临时生活补助政策宣传

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充分发挥失业保险基金保生活促就业作用,有效保障参保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按照国家和省、市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的工作要求,我市于7月25日开展失业补助金及临时生活补助申领工作。现为大家解读一下政策有关内容:

一、哪些人可以申请失业补助金和临时生活补助?

(一)申领失业补助金人员需符合以下任一条件:

1.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当前仍处于失业状态的人员;

2.已参加失业保险并缴纳失业保险费1个月以上的,因本人原因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或缴纳失业保险费不足12个月的,仍处于失业状态的人员。

(二)申领临时生活补助人员需符合条件为:

对年1月1日之后以农民合同制工人身份参加失业保险不满1年,当前处于失业状态的农民工。

二、什么时候开始申领?

年7月25日至年12月31日期间,处于失业状态的上述人员都可以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三、能通过哪些渠道申领?

采取“网上个人承诺+全程网办”的模式。符合条件人员可凭身份证或社保卡登录以下平台自主申领,并在5个工作日后在申请结果查询功能中查询本人的申请结果。审核通过的,次月将失业补助金或临时生活补助发放至失业人员本人登记的工商银行储蓄卡中。

1.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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