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芬河市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补缴申请 最后期限的公告 根据国家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工作专班相关要求,部分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的退役士兵社会保险补缴申请工作于年11月30日结束。 请符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厅字〔〕3号)文件规定条件的退役士兵,以及因各种原因尚未提交申请材料或还未办理补缴的退役士兵,迅速向原安置地户籍所在采集点提出申请办理补缴(安置后户口迁出的退役士兵,需到原安置地户籍所在采集点提出申请办理补缴)。截止日期为年11月30日,逾期不提交申请、不按规定办理补缴的,视为放弃补缴权益,不再受理。 采集点受理地址及政策 绥芬河市退役军人局一楼大厅 新兴街53-1号 联系方式:-、- 绥芬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年10月24日 文稿:张燕 审核:刘海霞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