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添加,一对一人工服务 ?回复“事业单位”,领取事业单位笔、面试资料 ?回复“交流群”,扫码添加QQ群备考省考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黑龙江人才周”招聘人才部署,黑龙江省财政厅拟开展所属事业单位人才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一)黑龙江省财政厅政府债务监测评估中心,公益一类,正处级事业单位。承担各类地方政府性债务基础数据的收集、整理、分析工作;为省财政主管部门开展政府性债务风险监测、评估、预警和防控等工作提供技术服务;承担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系统、地方融资平台债务和政府支出责任监测平台的建设、管理等工作。 (二)黑龙江省财政信息中心,公益一类,正处级事业单位。为省财政主管部门制定全省财政系统信息化建设规划、技术规范及推进部门信息化建设等工作提供技术服务;承担全省财政系统业务专网、系统的建设、管理、推广应用、技术培训、安全保密及提供信息服务等工作。 (三)黑龙江省财政科学研究所(黑龙江省注册会计师管理中心),公益一类,正处级事业单位。承担财政部、黑龙江省财政厅及有关单位下达的科研课题及全省财政科研组织工作;承担财政文献、科研成果的收集、整理和管理工作;承担珠心算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宣传推广工作;承担全省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信息采集、诚信档案管理工作。具体承办全省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工作;为黑龙江省财政厅开展会计行业管理、资产评估管理提供技术支撑;完成黑龙江省财政厅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黑龙江省财政厅综合保障中心,公益二类,正处级事业单位。承担黑龙江省财政厅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资产日常管理和运营工作;承担黑龙江省财政厅机关运行综合保障服务工作;承担黑龙江省财政厅交办的培训任务,落实厅机关财政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完成黑龙江省财政厅交办的其他任务。 以上4家单位办公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建设街号。 二、招聘岗位 4家单位招聘岗位与此前“黑龙江人才周”招聘公告中招聘单位和岗位相比,根据年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情况进行了相应调整,但招聘条件保持不变。 (一)黑龙江省财政厅政府债务监测评估中心招聘5人,均为综合岗。 (二)黑龙江省财政信息中心招聘4人,其中,软件开发岗2人,网络安全岗2人。 (三)黑龙江省财政科学研究所(黑龙江省注册会计师管理中心)招聘3人,其中,综合岗1人,监管岗1人,会计岗1人。 (四)黑龙江省财政厅综合保障中心招聘2人,其中,综合岗1人,教育岗1人。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遵纪守法,个人品德和职业道德良好,具有招聘单位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技能条件和文化素养。 (三)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和学位的高校应届毕业生;或年度、年度毕业并取得学历和学位(以取得学历证书时间为准)现未从业人员。 (五)符合招聘岗位学历学位要求;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院校毕业的应聘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年7月31日前取得认证。 (六)年龄要求35(含)周岁以下(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具备博士研究生学历可放宽至40(含)周岁(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七)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八)满足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受过劳动教养、曾被开除公职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在校学习期间受过纪律处分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6.在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的。 7.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 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年7月31日以后毕业的学生不得报名应聘。 报名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受聘与招聘单位人员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情形的岗位,以及其他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年7月28日起在龙江先锋网、黑龙江省财政厅网站发布招聘公告,在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发布提示性信息。职位查询、网上报名、照片上传、网上资格审查、准考证打印等均通过龙江先锋网网上报名系统进行。 请应聘人员务必下载附件,认真阅读附件中招聘计划、报名人员需提供材料清单、疫情防控要求等资料,详细了解本次招聘条件和有关要求,因未认真阅读上述资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年8月9日9:00时至8月11日17:00时期间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再受理。不接受现场报名。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录龙江先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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